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三 )


(9)协助其他组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
第八条督察组职责
(1)负责生活部同学的校内工作岗位安排 。
(2)负责生活部同学的值勤情况(正常、迟到、早退、旷工) 。
(3)负责检查生活部同学得到工作效率和质量 。
(4)在意见箱中发现有对某生活部人员不满或提出问题者,经部门核实,多次发现问题不改者,有权撤消其职位 。
(5)收集和反馈生活部干事在值勤工作时存在的问题及其与同学间存在的矛盾并予以及时解决 。
(6)要深入岗位,查实情,说真话,对生活部信息起下情上传、上情下传的作用 。
(7)遇到突发事件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
(8)负责考勤表的收集、整理、保管 。
(9)负责生活部干部的工作情况的监督和考评
(10)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
第九条干事职责
(1)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
(2)积极与各系负责人联系,并协调好总部与系部的关系 。
(3)服从上级的调配 。
(4)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
第十条各系生活部职责
(1)每月召开系部生活部同学会议,及时沟通 。
(2)按时参加校生活部召开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部长请假;
(3)每月28日前须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的工作计划(打印书写均可)秘书组 。
(4)配合校部有针对性地在本系范围内开展生活上的活动,并将活动计划及总结及时上交生活部秘书处 。
(5)各系生活部长有权利及义务督促本系生活部同学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
(8)认真及时地完成校生活部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
(9)对工作消极,不能及时完成工作,造成重大失误者,将建议其所在系予以辞退,并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年度评比 。
(10)例会无故迟到、缺席的系部,一次警告、二次检讨、三次黄榜通知,四次以上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年度评比 。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3
一、组织条例
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
二、例会条例
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
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
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 。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
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 。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
三、工作条例
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
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
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 。
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
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
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
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