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2022档案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四 )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
(二)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样,不填其它内容 。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壳,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a、会计账簿装订封面;
b、账簿启用表;
c、账户目录;
d、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
e、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
(一)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业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转入档案室并由专人保管 。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
(三)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
(四)磁性介质会计资料的归档 。年度终了,系统管理员将当年账簿、报表等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并详细标注,装盒交档案室归档 。包括: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同期的操作系统、相关应用程序软件及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操作日志等其他会计资料 。会计档案磁性资料保管期限与书面资料一致 。会计软件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 。以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资料,根据保管期限,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复制,且应标识清楚,双份归档,异地存放 。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 。定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其保存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详见附表一 。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
(一)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
(二)凡需借会计档案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财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
(二)局分管领导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档案机构、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派人员监销 。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 。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 。
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
在建项目尚未完成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也不得销毁 。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移交 。移交会计档案,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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