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 )


4、对工程项目所需的物资、周转材料、设备,属总公司明确优先使用内部公司的,有比价租用内部资源占有单位的权力,对其他物资供应有经过招(议)标或比价采购的决定权 。对外劳务分包,有决定对外劳务分包的权力和对外工程分包的拟定权 。
5、依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内部劳务作业队伍的规模、数量及条件有提报权 。
6、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外部事项 。根据授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
7、项目实现盈余时对项目的留成收益按职责书规定条款拟定分配方案 。
8、实现项目管理目标,按规定获得享有的劳动报酬和相应的奖励 。
9、除按《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职责书》可获得物质奖励外,还可获得表彰、记功、优秀项目经理等荣誉称号 。
10、总公司或分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
㈡、项目经理的职责和义务
1、代表总公司或分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总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
2、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严格履行本“职责书”,对施工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效益、礼貌施工等负责 。
3、主持编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根据项目施工生产计划,组织编制季、月(旬)施工计划和人、财、物、机的调配与使用计划,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
4、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建立健全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
5、负责与建设、设计、监理、地方政府以及各协作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协调项目部与总公司管理层、劳务作业队之间的关系,解决日常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组织现场礼貌施工,及时解决各种突发事件 。
6、主持制定项目部岗位职责制,理顺各相关方的关系,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合同预算管理;理解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社会有关单位对项目的监督、检查 。
7、做好各种原始凭证的记录、保管,及时供给调概、索赔依据,组织或参加工程项目的清算、合同外及变更项目结算、工程索赔、货币催收回笼工作;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理解审计;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处理好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工作,协助公司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
9、及时并足额完成总公司及分公司规定的各种费用的计提和各种款项的上缴工作;按照本“职责书”及企业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处理好项目部与国家、企业、劳务作业队等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
10、交纳项目风险抵押金,承担项目管理风险;经考核和审计,未完成本“职责书”确定的职责目标或造成亏损时,项目经理需承担主要管理职责,并理解经济、行政处罚 。
11、参与项目的滚动开发和后续任务的追踪、公关,开展区域经营或后续经营工作,协助总公司投标 。
12、公司规定的其它职责和义务 。
七、考核程序及评价
1、建立以目标成本管理为核心的考核机制,组织成立项目考核与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及目标管理职责书各项目标实施效果进行考核 。
2、公司对工程项目实行年度和项目竣工两个阶段考核,对年度内和跨年度但工期不满一个完整年度的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竣工一次性考核评价的方法,工期超过一年的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项目部年度和最终分配的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与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的目标津贴挂钩;项目竣工考核结果与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目标津贴及奖惩的实施挂钩 。
3、项目考核评价办法:以本“职责书”确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货币回笼、礼貌施工等管理指标和内部工程(劳务)分包、施工组织方案执行、物资采购、周转材料使用、机械设备管理、配属资产管理、财经纪律等控制指标为依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津贴挂钩;效益指标作为考核评价的否决指标,单独进行考核,并以考核结果计算效益奖惩 。
4、设计变更和方案变更,按变更程序测算成本,严格纳入目标成本进行考核,确定目标职责成本,计入项目目标考核范围 。
5、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职责书制定年度目标,进行年度考核预分配 。
6、项目竣工考核总清算:根据项目运作的实际情景,项目竣工考核总清算分初步清算和最终清算,即:项目竣工后,公司考核评价工作组对项目部进行考核,根据初步考核结果,进行初步清算;项目验收交付、末次清算且项目部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公司考核评价工作组,对项目经理部做出最终考核结果,根据最终考核结果,进行最终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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