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 解除劳动合同10篇( 五 )


因开除、辞退违纪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 在公佈处理决定15日内可直接向乌海市劳动仲裁办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由法院依法判决 。
5、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三项社会保险 , 公司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
八、待岗、离岗学习期限及相关待遇
1、犯有第一条所列错误的员工 , 没有造成经济损失 , 情节较轻的 , 由本单位安排离岗学习 , 学习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 学习期间可安排从事其他工作 。待岗、离岗期间享受最低工资标准 。
2、犯有第一条所列错误 , 情节严重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 在公司内影响恶劣的 , 由公司组织离岗学习 , 学习期间扣除个人应缴社会保险外 , 发给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
3、员工离岗学习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 三个月后仍不具备重新上岗条件 , 予以解聘 。
4、待岗人员可实行双向选择 , 组织安排或个人择业 。待岗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工资待遇如下:
第一个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发给 , 技能工资按本人的技能工资全额发给 , 不享受挂钩工资;
第二个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70%发给 , 技能工资按70%发给;
第三个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50%发给 , 技能工资按50%发给 。
待岗期间公司据情安排工作 , 如果超过二次不接受公司安排工作的 , 予以解聘 。
5、因违反规章制度 , 公司决定停职检查 , 在停职检查期间 , 只享受基本生活费 。
九、待岗、离岗学习人员管理办法
1、待岗、离岗人员携带由原单位出具的离岗原因书面材料或持人力资源部调令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
2、学员必须服从管理 , 听从指挥 , 遵守作息时间;
3、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学习并提供学习材料 , 离岗人员的学习材料费用由本人负担;
4、学员请假须经人力资源部领导批准 , 无故缺勤按旷工论处;
5、学习期间原单位如遇特殊情况 , 由原单位申请 , 人力资源部批准 , 可暂回原单位工作 , 工作处理完毕继续参加学习;
6、学员学习期满 , 应提前5天将学习心得、上岗申请书、班主任关于学员的鉴定材料交人力资源部 。
十、重新上岗条件
1、学员在学习期间 , 能深刻反省自己所犯错误 , 作出书面保证 , 遵守学习纪律 , 由本人提出上岗申请 , 经人力资源部鉴定为合格者 , 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 方可重新上岗;
2、学习期间表现突出 , 或为企业有立功表现的 , 可提前上岗工作;
3、离岗人员经过学习、教育 , 符合重新上岗条件 , 原则上回原单位上岗 , 但原单位可重新安排其它岗位(工种) , 由本人在单位内部竞争上岗 。
十一、待岗、离岗审批程序
1、非本人原因待岗的 , 由人力资源部出具待岗原因材料 , 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 属机构调整的 , 以公司下达的有关文件为准;
2、因违规违纪离岗学习者 , 由本单位出具离岗原因详细材料 , 并经本人签字同意 , 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 , 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告公司领导;
3、本人对离岗学习不服的 , 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诉 , 但申诉期内不影响执行 。
十二、公司员工自愿要求停薪留职的具体规定:
1、停薪留职的时间不得低于二年 。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 。
2、停薪留职期间 , 应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 如有违法、违纪行为 , 公司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 , 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
3、停薪留职期间所发生的疾病、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律由本人负责 , 所需费用自理 。因意外事故丧失劳动能力者即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
4、员工要求停薪留职 ,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 经所在部门(分厂)签属意见 , 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 , 报人力资源部 , 经总经理批准后 , 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 , 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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