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23公积金提取政策是什么?附提取条件、提取额度、提取材料


西安2023公积金提取政策是什么?公积金提取,主要用于住房消费提取,即因住房消费支付大笔开销后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缓解住房消费带来的经济压力,当然,一些特殊情况下也能提取公积金 。下面我们总结了西安公积金提取指南 , 一起来看吧!

西安2023公积金提取政策是什么?附提取条件、提取额度、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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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
(三)职工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西安市住房的 , 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
(四)符合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建电梯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
(五)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患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
(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其成员中缴存职工可以提?。?
(八)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
(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缴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
(十)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
(十一)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
(十二)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职工为非西安市户籍并与缴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
(二)纳入违规提取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解除的;
【西安2023公积金提取政策是什么?附提取条件、提取额度、提取材料】(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的 。
西安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单位公房的,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
2、购买本市拆迁安置房的 , 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应补缴款项 。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实际支出 。
4、偿还房贷的 , 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开通"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后可实现逐月自动扣划其个人账户公积金用于还贷,夫妻双方每月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月还本息和;偿还商业房贷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 夫妻双方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和 。
5、租房的,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职工租住商品住房,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三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10000元 。
6、加建电梯的,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加建电梯所产生的实际费用 。
7、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最近一年自付医疗费用总额 。
8、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
9、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
10、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出境定居的、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去世继承的、非西安市户籍终止劳动关系的 , 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全部储存额 , 并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
11、非注销个人账户的提取,其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
西安公积金提取材料
①身份证明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2、配偶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
3、子女、父母提取的 , 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曾经同户人员,公安部门依据户口登记信息、档案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
4、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
②业务办理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购买新建商品房的 , 提供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与政府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购买拍卖住房的,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证(翻建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费用发票或收据;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宅基地证、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建造或翻建住房证明、相关费用发票或收据 。
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等级为C级或D级的鉴定书、相关费用发票或收据 。
4、偿还房贷的,提供个人住房借款合同、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截至申请提取日近十二个月的还款明细清单,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还款明细清单需明确标注个人账户已冲抵金额 。
5、租房的 ,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租赁住房合同、租金缴纳票据;租住其他住房的,已婚职工提供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单身职工提供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无自有住房证明、单身声明 。
6、加装电梯的,商品房的,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公有住房的,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项目实施单位公章;个人实际支付分摊费用的票据 。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 提供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
8、离休、退休的,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退休证、退休审批表或退休文件等有效的退休证明 。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劳动关系的 , 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本人书面声明 。
10、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 。
11、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时应提供去世职工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提取申请表 。
13、非西安市户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本人书面声明、户籍证明、未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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