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年假 劳动法年假规定


劳动法年假 劳动法年假规定

文章插图
大家好,小问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 。劳动法年假规定,劳动法年假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法年假 劳动法年假规定】1、5天首先 , 凡是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适用该办法 。
2、其次,在企业工作满12个月的员工都有权利享受年假的福利 。
3、第三,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满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 。
4、注意 , 这里的工作年限不是为目前企业工作的年限,而是参加社会工作的年限 。
5、在这一点上 , 企业在执行的时候,就存在问题,就是工作时间怎么举证的问题 , 个人档案在企业保管的人,还好办 , 可以直接从档案中查询,但对于那些不怎么注意个人档案管理的打工者,举证可就麻烦了 。
6、第四,未休的年假 , 除员工本人自愿书面申请不休外,皆需按3倍的日工资标准支付员工 。
7、第五,寒暑假、病假、事假超过一定期限,且单位不扣工资的人,是不能再休年假的 。
8、第六,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休前一年的,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 , 年假的休息天数,就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 ,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
9、例如,某人总计工作7年,可休年假天数为5天这一档,此人于2007年5月14日进新单位上班,到2008年5月13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就应该休年假了,但2008年可休的年假是几天呢?按《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年假计算如下:2008年的剩余日历天数为231天用231÷365=0.6329此人应休天数为:5×0.6329=16天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
10、因此,此人于2008年应休年假的天数为:3天 。
11、第七,离职的时候,年假可以按正常日工资标准发 。
以上就是【劳动法年假规定,劳动法年假】相关内容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