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如何确定?多少?


长春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如何确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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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为:
1、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自住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含) ,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30%;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应距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2年) , 购买存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含)、房龄不超过5年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所购住房交易值、纳税值与评估值较低值的20% 。
2、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 所购自住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不超过144平米(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30%;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应距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2年) , 购买存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不超过144平方米(含)、房龄超过5年未超过20年(含)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所购住房交易值、纳税值与评估值较低值的30% 。
3、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 所购自住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 ,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40%;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应距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2年),购买存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 , 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所购住房交易值、纳税值与评估值较低值的40% 。
4、对于购买存量自住住房的,房龄在20年以上的,不论面积多大,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所购住房交易值、纳税值与评估值较低值的40%
【长春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如何确定?多少?】 5、职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距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2年,购房首付款最低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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