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四 )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培训应做出记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 。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 。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 。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 。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 。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 。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 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 。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 。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 。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 。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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