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的适用对象?( 二 )


(一)国家公务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 。
(二)国家公务员在现任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
(三)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规定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的下一年一月份开始执行 。
(四)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其本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的奖金 。
(五)国家公务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 。降职决定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 。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 。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更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 。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
3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每个省市的不一样呢 。不知道你想要哪个省的?不过那也是大同小异,给你一个山东的看看 。
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第三条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单位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 *** ,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
第五条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
第六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
第七条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
第八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或发生不良行政行为被投诉查实一次;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
第九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或发生不良行政行为被投诉查实两次或两次以上;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
第十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
凡因公务员有不良行政行为被投诉查实的,该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不得高于百分之十 。
第三章 考核 *** 和程序
第十一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出勤情况以及遵纪守法情况,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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