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的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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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考核规定是什么?公务员考核规定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 。
《公务员考核规定》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总结述职 。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年度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述职,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表;
(二)民主测评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根据需要,可以对其他公务员进行民主测评;
(三)了解核实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研、服务对象评议等方式了解核实公务员有关情况 。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四)审核评鉴 。主管领导对公务员表现以及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五)确定等次 。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对优秀等次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

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的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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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的适用对象?】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核国家公务员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的贡献 。第四条 考核标准以国家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国家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三章 考核 *** 和程序第七条 对国家公务员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防止繁琐 。第八条 考核国家公务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必要时,部门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负责考核 。第九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人如实填写工作记录;年度考核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十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
(二)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
(三)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
(四)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
考核担任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工作部门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第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国家公务员本人 。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第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级和普升工资的资格,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 。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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