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对“取消寒暑假”既要辟谣也要预防

正观特约评论员 李哲
“取消寒暑假”已经被明确辟谣,那么在具体的执行中,如何防止实质上把教师和学生的寒暑假搞没了,也同样重要。
7月13日,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暑期托管服务应遵循学校主动、社会参与、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普惠等基本要求。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依法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要取消教师寒暑假”的说法没有依据。
的确,“取消教师寒暑假”不仅没有依据,还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其实,仔细想想,取消寒暑假这么大的事情,根本不太可能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份文件就可以随随便便决定的。它事关很多人的利益,必然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要知道,寒暑假由来已久,是伴随着近现代科学的、文明的教育理念诞生的。我国最早对寒暑假进行的明文规定,是1901年制定的《山东大学堂章程》,后来被各类学堂章程袭用。建国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校历》,也做出了暑假62天,自7月1日至8月31日;寒假14天,自1月24日至2月6日的规定。
可以说,现代教育的方方面面,都直接和这个寒暑假相关。比如,很多教师之所以选择这个行业,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看中了教师岗位拥有寒暑假,他们把这看作是职业吸引力的一部分。再比如,教材、课程体量的编纂安排,也是结合了上学日的时间总量。此外,寒暑假的作用还在于给孩子创造劳逸结合的成长环境。
换句话说,寒暑假既不多余,也不是鸡肋,它有自己的功能和使命,它同样是完整教育体系中的一环。道理很简单,孩子们不仅需要校园教育,同样需要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不仅需要文化教育,也需要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进行感知,培养多方位的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学校的单一环境,是无法承载这么多功能的。
也正因此,暑托班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应该区别于正常的学制及课程内容。它是在现有教育体系中做的加法,是锦上添花,是对各种显见的和潜在的教育资源进行优化整合,而不是在现有教育体系里做拆东墙补西墙式的打转。在这方面,北京市依托街道社区拓展学习场所,开放图书馆、阅览室,有组织地开展体育活动等,就做了不少加法。
当然,也必须看到,现在的社会形态发生了不少变化。一些孩子的父母都是上班族,如果孩子的爷爷奶奶又缺乏带孩子能力的话,就会显得很无措。暑假托管服务要解决的,其实就是这一突出问题。在这一过程中,也只有让各方都是自愿的,才能筛选出那些真正有需要的学生和家长,而不是一刀切地把一件好事办成了一些人的闹心事。
暑托班需求肯定也是有限的,因此也并不需要所有的教师都参与其中。从教师的角度来说,有的可能更注重休息,有的可能乐于在寒暑假多挣一笔。所以,希望一些地方不要过分强调暑托班的数量,不要对教师采取命令或强制的方式,而是在教育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借助社会力量,以市场化的手段来办好暑托班。
志愿|对“取消寒暑假”既要辟谣也要预防】眼下,暑期已然来临,暑期托管服务也正在进行中。对于各地的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来说,这不是演习,而是实战。“取消寒暑假”已经被明确辟谣,那么在具体的执行中,如何防止实质上把教师和学生的寒暑假搞没了,也同样重要。而各地只有把握住了“志愿”和“自愿”,才能真正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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