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双减|银川市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时间与“红线”

银川市教育局近日发布通知 ,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9月6日起恢复 , 复课前培训机构需要提交复课申请 , 并接受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评估 , 复课后 , 必须主动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督 。
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复核程序
1.提交复课申请 , 校外培训机构(含成人非学历高等教育培训机构)复课评估落实属地职责, 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 校外培训机构在做好前期复课准备后 , 即可向本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复课申请 。
2.开展复课评估 , 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联系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评估 , 评估内容包括: 疫情防控、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
3.落实复课要求 , 校外培训机构经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消防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复课评估合格后 , 正式复课 。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后 , 必须主动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督 。
银川市教育局同时明确这些“红线”——
各县(市)区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不再审批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
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 , 保留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10月底前完成) ,尚未完成分类登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招生 。
对停办、申请注销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履行注销程序 , 动态清零无证机构 。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
学科类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 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 , 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 。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 , 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 , 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
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
同时 , 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前须向教育部门报备招生简章、课程内容、教师资质、收费情况等事项 ,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 , 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培训机构不得聘用在职教师;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
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超过三个月的规定 , 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标准未出台前 ,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月收取费用 , 对未与监管银行签订协议、资金未纳入监管的校外培训机构暂停招生 。
还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以及公交车站和地铁等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广告; 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 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
此外 ,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工作 , 对复课评估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及时进行公开;
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 对办学行为规范、及时纳入校外资金监管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分批次发布 “白名单” , 对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发布 “黑名单”;
【部门|双减|银川市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时间与“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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