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精简“进校园”活动、不以考试成绩排名,北京多举措激发办学活力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杨菲菲)12月30日,北京市教委等九部门制定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公布。其中,提出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保障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的内在动力,充分激发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促进首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学校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
在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同时,支持学校结合办学理念、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不断丰富课程资源,自主开发实施特色校本课程,增强学生对课程的选择权、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
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校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对于学科间关联性较强的学习内容,可自主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
充分发挥教师课堂教学改革主体作用,鼓励教师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注重因材施教,发展每一名学生优势潜能,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学校要自主构建研训一体的研修活动体系和机制,整合利用校内校外、线上线下丰富的研修资源,整体提升研训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自主实施教学评价,加强教学方法、教学评估、学习方法和学习效果评估的研究,促进有效教学、科学学习。
同时,还要大力精简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列出清单,统筹部署开展,严格规范管理,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自主择优聘用教师
教师素质事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措施》提出,要扩大学校人事工作自主权。
加大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推行力度,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条件成熟的中小学校,可以对中层行政领导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
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
学校在编制和岗位数量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依法依规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鼓励各学校积极探索建立校内竞聘,学区(教育集团)内选聘、跨学区(教育集团)选聘等多种形式自主择优聘用教师,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此外,还要落实学校的经费使用自主权。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中小学进行捐赠,完善教育捐赠管理,研究由学校自主使用的具体措施,激发办学活力。
严禁区教委和教研部门以考试成绩对学校排名
在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方面,《若干措施》指出,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加大评价结果的使用力度,作为对学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教育经费拨款、对校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同时,严禁区教委和教研部门以考试成绩对学校排名,严禁学校以考试、测试、监测成绩对班级、教师、学生排名或变相排名,坚决杜绝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
学校要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健全绩效工资激励机制,突出绩效考核,重在拉开差距,激励有作为、肯担当的干部教师,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分配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特殊教育、承担课后服务及教育综合改革等任务的教师倾斜。
同时,还要强化优质学校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学校办学机制改革,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推动优质资源校带动一般学校、乡村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增强内生动力,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整体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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