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五 )


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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