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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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不理解甚至阻挠是老年人再婚的最大障碍:由于受到我国传统观念的约束 , 老年人再婚一直不被推崇 。很多老人因为子女的阻挠而放弃再婚的念头,近几年出现的老年人同居、“走婚”等现象,也和子女阻挠有很大的关系 。子女阻挠父母再婚 , 在过去主要是因为观念上难以接受,可不少人觉得面子上不好看,这都是陈旧的思想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意识的不断进步,这种顾虑已经在逐步的消除 。而更为现实的因素却凸显出来 。如今 , 子女阻挠父母再婚更为常见的原因是赡养及财产问题 。这也是老年人同居、“走婚”现象的根源所在 。
再婚后的赡养问题是老年人的顾虑所在: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老年人由于身体各项机能的衰退 , 生活上需要更多的照顾,老年再婚夫妻间相互扶助的能力自然不比年轻夫妻,照顾老人的义务应更多的落在子女身上 。父母再婚后,有些子女由于与父母的配偶无感情基础,难以建立融洽的关系,有的子女推卸责任,不愿继续负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父母再婚后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此外 , 老年人在看病就医等方面的花费往往较高 , 一般在老人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医疗保险以外的费用多由子女承担 。而再婚双方子女相互推诿,拒不承担医疗费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有的老人,因经济条件不太好,担心再婚后子女不再给予赡养费、医疗费等,从而放弃了自己再婚的权利 。
家庭财产及遗产继承问题是老年人再婚难的根本原因:无论是子女的阻挠,还是老人自己的顾虑,归根结底都是源于财产的所有权及继承权的问题 。再婚老人的婚前财产虽然归个人所有 , 但婚后所得依法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 由夫妻共同使用 。而再婚后,配偶之间当然互相享有财产继承权 。现实生活中,老人再婚后除工资收入外 , 还有可能取得如住房补贴等数额较大的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后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使用 。在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另一方也是法定第一顺序的财产继承人;在房屋为公有租赁房屋的情况下,另一方更是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有继续居住甚至承租的权利 。由此再婚夫妻都有可能合法取得对方的财产所有权 , 老年再婚夫妻一般与对方的子女无抚养关系,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该财产所有权最终将由老人自己的子女继承 。
以结婚为名诈骗钱财是老年人再婚的可怕陷阱:以结婚为名诈骗钱财的案件频频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出现,这给本来就困难重重的老年再婚增添了更大的障碍 , 无论是对老年人本人的身心还是对社会都会产生极大的消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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