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联手亲戚把智障儿子推下海

说到杀人骗保案, 相信很多朋友都会想到泰国的杀妻骗保案件 。 保险明明是保障自己利益的一种方法, 却成了致自己于死地的一个原因 。 最近一父亲为骗保把智障儿子推下海, 据悉该男子是联手亲戚把儿子推下海, 并承诺事后分给亲戚6000元好处费, 都说虎毒不食子, 这个男子确是活生生变成了刽子手, 残忍杀害自己的儿子!下面就跟小编了解一下吧!

父亲联手亲戚把智障儿子推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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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为骗保把智障儿子推下海
9月28日6时许, 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接到杨某发的报警称, 其儿子杨某科在海口市秀英港7号泊位意外坠海失踪 。 接警后, 该局刑侦支队与海口港码头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开展搜寻救助调查工作 。
警方在搜寻过程中发现蹊跷, 经侦查发现, 这竟是该男子为了骗保有预谋作案, 特意带着儿子来琼, 在下船后和亲戚联手让儿子“意外”死亡 。
推人者的穿着与“报案人”杨某发的穿着相似, 且杨某发报案时没有悲伤情绪, 反而在民警询问时非常惊慌, 再加上死者为智障人士, 种种异常让民警高度怀疑, 立即对杨某发进行调查 。
在事实证据面前, 杨某发供认了其与李某贵合谋一同杀害杨某科并伪造意外死亡现场骗取保险赔偿金的犯罪事实, 事发后李某贵离开了现场不知去向 。
经查, 2名嫌疑人分别为杨某发(男 64岁, 湖南郴州市桂东县人, 死者父亲)和李某贵(男, 50岁, 湖南郴州市桂东县人, 亲戚关系, 杨某发系其表姐夫), 死者为杨某科(男, 38岁, 湖南郴州市桂东县人, 智障人士) 。
刑侦支队与海口港码头派出所立即组织抓捕小组对李某贵开展抓捕, 9时许, 抓捕小组发现李某贵购买了次日离开海口的火车票, 随即赶往海口火车站实施抓捕 。 10时许, 抓捕小组在海口火车站成功抓获李某贵 。
父亲联手亲戚把智障儿子推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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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过程
2020年9月27日, 杨某发、李某贵、杨某科在广东省徐闻县碰头 。 杨某发私下与李某贵商量, 因杨某科系智障人士, 杨某发为杨某科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让李某贵帮忙在海上将不会游泳的杨某科推落入海, 造成意外死亡的假象, 以获得意外保险赔偿金 。
事成之后, 杨某发会给李某贵6000元好处费 。 李某贵听完后, 默许并接过了杨某发为作案而准备的白手套 。
2020年9月28日凌晨2时许, 杨某发、李某贵、杨某科一行3人在海安港码头购买船票登上“信海19号”客滚轮, 当日凌晨4时许, “信海19号”客滚轮抵达海口秀英港 。
杨某发、李某贵、杨某科一行3人离船上岸后, 杨某科走到海口秀英港7号泊位边沿位置小便, 杨某发与李某贵跟随后面, 杨某发示意李某贵动手推杨某科入海, 李某贵不愿动手, 杨某发见状自己动手, 用手从杨某科背部将其推落入海, 事后李某贵逃离现场, 欲从海口火车站离开海南, 杨某发报案想骗取杨某科意外死亡保险赔偿, 没想到警方识破 。
父亲联手亲戚把智障儿子推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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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一时爽, 事发悔断肠
【父亲联手亲戚把智障儿子推下海】买保险不能心存侥幸心理, 骗保一旦被发现, 轻则失去保障, 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
1、解除合同, 无法再投保
一旦某人有过骗保行为, 就违背了保险行业的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公司也就不会在接受他的投保 。
同时, 对于正在履行中的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法》规定: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 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
2、构成犯罪, 承担法律责任
在我国的刑法中有设立保险诈骗罪, 如果骗保金额过大, 就会触犯刑法 。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果是杀人骗保这种行为, 在触犯保险诈骗罪的同时, 还犯了故意杀人罪, 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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