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工作管理程序 样品管理程序

样品管理程序(检验工作管理程序)
1目的确保检测中心的检验质量 。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检验部门 。
3责任3.1技术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负责人 。
3.2质量负责人检验程序的实施 。
3.3检验人员应执行程序 。
4程序4.1检验任务的接受和下达
4.1.1质量负责人根据上级下达的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年度检查工作计划,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检测中心主任批准,下发至检测室 。年度检验工作计划见记录DJJX-JL-24 。
4.1.2对于需要取样的检验,质量负责人和取样人员应按计划取样 。检验样品的取样按《取样管理程序》执行 。
4.1.3委托检验:委托方应填写委托单,同时提交样品和技术资料 。
4.1.4样品管理员负责接收样品并办理接收手续 。实施样本管理程序 。
4.1.5现场检验部门和委托单位直接联系检验室进行委托 。
4.2样品检验
4.2.1检查人员 。
4.2.1.1已通过培训和考试,持证上岗 。
4.2.1.2定期进行技术业务培训 。
4.2.2检查仪器设备
4.2.2.1仪器设备的量程和精度满足检验方法的要求 。
4.2.2.2未经校准的仪器设备和不合格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
按照《4.2.2.3仪器设备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运行检查 。
4.2.2.4仪器设备的量值应溯源至国家标准,并应有状态标识 。
4.2.3检查测试样品 。
4.2.3.1接收样品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并详细核对检验内容、样品状态和样品标识 。
4.2.3.2检验过程中,样品的状态(待检、过程检验和自检)应明确标示 。可以划分区域,也可以标注在样品上 。
检验方法
4.2.4.1检验方法的采用原则是优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其次是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再其次是著名技术组织和科学权威杂志推荐的企业标准和方法 。
合同中规定的4.2.4.2检验方法标准、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必须有效 。
如果4.2.4.3使用企业标准,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使用的标准,并提供现行有效的标准记录 。
当选用4.2.4.4权威机构制定的或发表在相关科学文章和杂志上的方法时,应得到委托方的同意 。
4.2.5检查环境条件 。
4.2.5.1检验环境应满足检验方法和标准的要求以及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 。
对4.2.5.2环境条件有要求的实验室要求有控制手段和监测记录 。
确保4.2.5.3检验现场的安全,进入检验区域的人员应受到控制,非检验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检验室 。
4.2.6现场检查还应执行《现场检查管理程序》 。
4.3检验结果和记录
4.3.1检验员应根据检验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填写检验记录,所包含的信息能再现检验活动的全过程 。记录格式标准化,执行《记录管理程序》 。
4.3.2检验数据的收集、处理和计算应符合规范,并执行《数据控制程序》 。
4.4检验报告
4.4.1检查员输入原始检查记录,计算机输入被告信息并打印 。被授权人对报告进行审核和批准,执行《证书私人报告管理程序》 。
4.5记录和归档
4.5.1检验工作全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应由各工作环节的责任人和部门进行整理、形成和归档 。当年的档案应在第二年年初由档案室归档 。
4.5.2资料员负责检验报告的整理和归档 。
5附件年度检验工作计划DJJX-JL-24
【检验工作管理程序 样品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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