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由主义?


什么是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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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最根本的理念,是将人理解为自由人,具有平等的道德地位,并愿意在一起进行公平的社会合作,从而确保每个公民享有充份的自由和足够的社会资源,去好好追求和实现自己的美好人生 。这是自由主义的出发点 。”
在中国近现代史中,自由主义是很多知识分子的价值寄托所在 。但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席卷中国,很多人开始担忧,自由主义鼓吹毫无节制的自由市场和私人财产制,势将导致严重的贫富不均和社会不公;而它提倡的自由和宽容,则会使得文化相对主义和价值虚无主义泛滥;至于在政治领域倡议的自由民主和宪政法治,更是西方霸权的产物,根本不适合中国国情,应被全盘摒弃,改走富有中国特色的另类现代化之路 。我在《自由人的平等政治》一书中指出,这些对自由主义的批评值得质疑 。
自由主义有不同流派,而我认为,罗尔斯(John Rawls)所代表的左翼自由主义传统提供的正义社会图像,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个传统将自由和平等作为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并以此为基础建构公正的社会制度 。我相信,人们对自由平等可以有不同诠释;但我不相信,公然反对自由平等的理论和制度,可以有道德正当性,并能赢得人民的支持 。回溯历史,从法国大革命揭橥自由平等开始,人类从无到有,一步一脚印在不同国度建立起自由人的平等政治 。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中国人的能力,更没有理由说中国人不配活在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 。为确证我的观点,让我们先重温一下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 。
每套政治理论,无论多么复杂,背后必然预设某种对人和社会的基本看法 。自由主义最根本的理念,是将人理解为自由人,具有平等的道德地位,并愿意在一起进行公平的社会合作,从而确保每个公民享有充份的自由和足够的社会资源,去好好追求和实现自己的美好人生 。这是自由主义的出发点 。这个理念看似平平无奇,背后却反映自由主义独特的政治理想 。
首先,自由主义认为政治和道德密不可分 。政治生活的最高目的,不是权术斗争,不是区分敌我,不是人压迫人,而是根据正义原则建立一个道德社群,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实现人的根本利益,并令得政治权力的行使具有正当性 。因此,自由主义肯定人的理性能力和道德能力,并相信人能凭借这些能力建立一个公正社会 。诚然,怎样的制度才能满足正义的要求,可以有不同意见,要点是我们必须将“道德的观点”放在制度评价的第一位置,这也是罗尔斯所说的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之义 。一个国家,无论多么有效率和多么强大,如果它建基在不公正的制度上,便不值得我们追求 。
第二,自由主义是以个体为本的政治哲学 。自由主义先将人理解为独立自主,拥有反思意识和价值意识,并有自己人生计划的个体,然后从个体的视角,追问怎样的政治秩序才能合理地保障和促进人的根本利益 。对理想政治的构想和对现实社会的批判,是以个体的正当权益为出发点,因为每个个体,都有独特且无可替代的生命,都渴望主宰自己的生活,并期待活得有尊严有意义 。所以,洛克的契约论,强调个人先于国家,国家存在的理由,是能更好地保障自然权利;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和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同样将个人权利放在最高位置;而罗尔斯和德沃金等当代自由主义者,更大力反对以极大化整体利益为目标的效益主义,主张个人权利优先 。这是一脉相承的自由主义传统 。
这不表示,自由主义看不到人有不同的社会属性;这亦不表示,自由主义不知道人打出生始,已活在国家之中;这更不表示,自由主义对个体权利的重视,是基于自利主义 。自由主义承认集体生活的重要(否则它不会如此强调社会作为一个公平的合作体系),也承认社群生活是人的基本需要(否则它不会重视结社自由和信仰自由),更承认公民之间必须有基本的道德责任(否则它不会主张社会正义和财富再分配) 。自由主义毋宁是坚持这样的信念:个体具有独立的道德地位,并不先验地从属于某个集体,并对这个集体有某种不可卸除且无可质疑的道德和政治义务 。所有社会政治关系的建立,必须要从个体的观点看,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 。正如卢梭在《社会契约》中所说,“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如何使这些限制自由的制度具有正当性,是自由人最关心的事,因为所有政治秩序皆非出于自然,而是人为的产物 。自由主义强调以个体为本,是一种道德立场,而不是在知识论或形上学意义上接受某种原子论(atomism)式的人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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