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常识题目 校园欺凌常识

最佳答案
一、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恐怖分子造成的破坏性行为、由各种因素引起的对社会不满的极端分子的恶性行为、歹徒在被追捕过程中的威胁性行为、因严重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报复性行为、精神病人的严重失控行为等 。
二、事件的预防:
1、由符合条件的专职保安担任门卫,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
2、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症状的人员的管理 。为确保学校安全,具有精神异常症状的人员必须在正规的精神卫生部门进行鉴定,一旦确诊为精神病人,学校应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帮助照顾 。
3.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
4.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
5.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防范暴力事件预案的演习,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

三、事件的处理: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务必以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 。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拨打87900110(梅墟派出所)或110报警电话 。
2、选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身体强壮的老师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劝说,以拖延时间 。
3.保护有关对象及全体学生,将保护者护送到安全处 。
4.一日发生伤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
5.保护现场,做好当事人和见证人的书面材料的收集和整理,配合警方调查 。
6.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作善后处理 。

对于未成年犯罪问题,有不少人存有孩子年纪小不懂事不需要过多干涉处罚的想法 。
虽然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如校园暴力等情形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未成年人作为公民同样适用于其他法律法规 。校园暴力法律都涉及哪些规定呢下面就由的小编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以供大家了解 。
一、《民法》1、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第一百三十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3、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
二、《刑法》1、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2、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校园欺凌常识题目 校园欺凌常识】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5、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6、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7、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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