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凉茶广告之争落幕 加多宝 哪些广告词禁用?

从商标之争、包装之争, 再到广告之争, 王老吉和加多宝“两罐凉茶”的纠纷一直持续 。 8月16日晚间,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了三宗诉讼的结果 。 这场历时5年的广告语之争, 最终以加多宝两句广告语被叫停, 判赔广药方面100万元告终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了解到, 在此前的判决中, 加多宝被判赔偿的金额累计高达2000万元 。 此外, 双方针对商标侵权的14亿“大案”至今悬而未决 。
“全国销量领先”广告语禁用
8月16日, 白云山发布的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显示,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发布包含“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词的广告以及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并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 同时, 法院驳回了广药集团、王老吉其他诉讼请求 。
根据白云山发布的公告显示, 2013年, 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曾经将武汉加多宝、湖南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和潇湘晨报社一同告上法庭, 理由是武汉加多宝、丰彩公司、潇湘晨报在其广告宣传或产品包装上使用“全国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或其他“改名”广告语的行为, 严重损害了原告王老吉商标和商誉, 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武汉加多宝、丰彩公司、潇湘晨报在其广告宣传或产品包装上使用含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 7罐加多宝, 怕上火, 更多人喝加多宝, 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或“加多宝凉茶获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广告语, 与客观事实不符, 并有违国家禁止性法律规定, 同样属于虚假宣传, 且直接贬低、损害了原告的商标和商誉, 构成不正当竞争 。
此后, 加多宝方面分别提起上诉, 但二审均维持了原判 。 加多宝方面仍然不服判决,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 。 最终审判结果即白云山公告中的内容 。
对于这一结果, 加多宝方面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认为, 加多宝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与“改名”相关的广告语, 并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公司对这一结果表示完全支持 。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武汉加多宝立即停用“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广告语, 并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共计100万元的结果, 加多宝也表示完全支持 。
14.4亿赔偿商标案悬而未决
事实上, 此案的宣判只是王老吉背后的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交锋的一个方面 。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纠纷远没有落幕 。 尤其是针对商标权一度高达14.4亿的判赔金额, 更是关乎加多宝的未来 。
2000年双方续签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规定药品属性的绿盒王老吉属广药集团, 而饮料属性的红罐王老吉则属于鸿道集团下属企业加多宝 。
2011年, 广药集团要求回笼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 。 2012年5月, 王老吉在状告加多宝侵犯王老吉商标权的一审中胜诉 。 2012年7月16日, 北京市一中院最终裁定, 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 。 加多宝随后将产品更名“加多宝凉茶” 。
2014年, 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判令加多宝赔偿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期间侵犯王老吉商标权给王老吉带来的经济损失共计10亿元, 此后又将赔偿要求增加至29亿元 。 根据一审判决, 加多宝方面共需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亿元 。 今年7月1日, 最高院裁定撤销14.4亿元商标侵权赔偿的一审判决, 并将此案发回广东高院重审 。
财经观察
官司热了 凉茶市场却凉了
北青报采访人员了解到, 凉茶销量已经达不到几何级数增长, 进入了平缓期 。 数据显示, 2009-2012年之间, 凉茶品类保持了16%-18%的高速增长, 而2015年上半年凉茶市场的增速为零 。 另一组数字显示, 2016年凉茶行业市场占整个饮料行业市场份额的8.8%, 位居饮料行业第四大品类, 销售收入达561.2亿元, 同比增长4.2%, 而2015年这一数字为10% 。
具体到两家企业, 加多宝在近几年间遭遇了裁员欠薪危机 。 曾因要与加多宝重组, 中弘股份在2018年8月披露过加多宝的财报情况: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三年加多宝的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14.8亿元、-5.83亿元 。 到2017年, 加多宝已经资不抵债 。 加多宝随后表示, 这一数据与事实严重不符 。 但是, 占其包装量90%的中粮包装在2018年二季度突然决定停止供罐, 似乎也从侧面印证了加多宝财务状况不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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