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事件审计案例分析 獐子岛事件( 二 )


扇贝接二连三“跑路”
位于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的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 , 经营范围包括水产养殖、捕捞、销售、贸易等 ,  虾夷扇贝养殖是獐子岛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 。
自2006年登陆资本市场后至2013年 , 獐子岛净利润基本都保持亿元左右 , 期间更高为2011年5亿元 , 更低为2013年的0.97亿元 。公司曾有A股“水产之一股”美誉 , 并有“黄海明珠”、“海底银行”、“海上蓝筹”等多重光环加身 。
数据显示 , 獐子岛底播虾夷扇贝面积曾保持高速增长 , 公司确权的用于底播增殖的面积从2006年的64.89万亩 , 增加到2014年的340万亩 。
也就是2014年 , 风云突变 , 獐子岛发生了之一次“扇贝跑路”事件 。当年10月 , 公司突发公告称 , 2011年与2012年的底播海域虾夷扇贝 , 因冷水团异动导致近乎绝收 , 当年公司巨亏11.89亿元 。2015年 , 公司再度亏损2.43亿元 。
即便在亏损的两年 , 公司财务数据也不真实 。据 *** 调查 , 2014年至2015年 , 獐子岛客观上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 , 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 , 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 。
连续两年亏损的獐子岛 , 一度披星戴帽 , 站在暂停上市的边缘 。2016年 , 公司凭借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补助在内的1亿元非经常性损益 , 成功扭亏保壳 。
2018年1月 , “扇贝饿死了”上演 , 獐子岛再次突发公告 , 声称2017年降水减少 , 导致饵料短缺 , 再加上海水温度异常 , 大量扇贝饿死 。2017年业绩变脸 , 巨亏7.23亿元 , 上演了 “扇贝跑路”续集 , 此前公司预计当期净利润为0.9亿元-1.1亿元 。
而仅仅在3个月前的2017年10月 , 獐子岛公司曾公告表示 , 公司对120个调查点位、135万亩海域进行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 , 结果显示公司底播虾夷扇贝尚不存在减值的风险 。
最终 , 獐子岛公司将2018年1月曝出的这起“扇贝大规模存货异常”事件归因于:降水减少导致扇贝的饵料生物数量下降 , 养殖规模的大幅扩张更加剧了饵料短缺 , 再加上海水温度的异常 , 造成高温期后的扇贝越来越瘦 , 品质越来越差 , 长时间处于饥饿状态的扇贝没有得到恢复 , 最后诱发死亡 。
*** 借力北斗卫星查造假
在发生多次“扇贝”事件之后 ,  *** 于2018年2月对獐子岛进行立案调查 。“獐子岛公司案的查证涉及对深海养殖水产品底播、捕捞、运输和销售记录的全过程追溯 。” *** 表示 。
无逐日采捕区域记录可以核验 , 给 *** 此次调查带来新的难度 。为此 ,  *** 借助卫星定位数据 , 对公司27条采捕船只数百余万条海上航行定位数据进行分析 , 委托两家第三方***机构运用计算机技术还原了采捕船只的真实航行轨迹 , 复原了公司最近两年真实的采捕海域 , 进而确定实际采捕面积 , 并据此认定獐子岛公司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等存在虚假 。
经过1年4个月 , 2019年7月 ,  *** 发布了对獐子岛进行处罚的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表明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财务造假、涉嫌虚假记载、涉嫌未及时披露信息等 , 其中 , 獐子岛公司通过虚减营业成本等手段导致2016年虚增利润逾1.3亿元 , 通过虚增营业成本等手段虚减2017年利润逾2.7亿元 。
此外 , 獐子岛公司披露的2017公布的《秋测结果公告》、2018年披露的《年终盘点公告》和《核销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
对于这一处罚 , 獐子岛董事长吴厚刚曾表示“没有事实依据 , 监管部门不应该以假设编制的证据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
在听证过程及听证会后 , 獐子岛申辩称:《中科宇图报告》根据采捕船的航行轨迹 , 推算獐子岛公司的“采捕作业区域”和“采捕作业区域面积”的过程中存在诸多假设 , 不具备证明力;獐子岛公司北斗设备供应商并非北斗星通 , 报告中使用的北斗星通数据 , 可能存在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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