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与辩证法( 四 )


《道德经》的“辩证法”,是通过外在空间的“徼”关注内在时间的“妙”——“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从外在观内在之“妙”,这的确看似很“玄” 。因为,直接通过空间的“徼”是无法获知内在的“妙”的 。而,“妙”的本质是时间,是要从历史的进程中对比外在的“徼”而间接获知的,所以称为“妙” 。中国是个历史大国,其历史延续之长久几无他国可比 。因为,中国人从很早开始就已经注重历史的记载——观历史,知其“妙” 。其内在的“妙”是通过对外在“徼”的历史来“悟”得的 。《易》之“妙”,就是千百年来人们观察历史记录整理积累所得 。而,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由两个视角观察同一个“有”,实际上最后的合“有”其实是通过两个现实中的“角色”扮演来模拟“斗争”最后“协商”而来的 。这也是从苏格拉底的辩论开始就流传下来的经验 。黑格尔则通过其“假定”与三段论的时空倒转的形而上的逻辑形式表达了出来 。这种辩证法,其实是静态的,没有时间与历史的参与的 。因为,它把时间转化成了同时的空间对立 。当然,黑格尔最终还是悟得了历史之“妙”,形成了其历史观,但黑格尔终究没有再修正其“静态”的辩证法 。
《道德经》的辩证法,是自然的辩证法,是历史的辩证法,是无争的辩证法 。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形而上的逻辑辩证法,是现实的辩证法,是斗争的辩证法 。
然而,无论是黑格尔的辩证法,还是《道德经》的辩证法,其本质是一样的——时空运动规律 。黑格尔的现实辩证法,将自然的历史时空进程进行了转换,显得有些不自然,形成了形而上的现实逻辑的辩证法 。按黑格尔的三段论讲——历史是正,现实是反,未来是合 。因此,黑格尔也注重历史向往未来 。但,因为黑格尔的辩证法中有一个假设存在,所以,黑格尔并不认为现实是和平统一的,而和平统一只能在永远也够不到的“未来” 。黑格尔有时也存在强行主观安排历史的内容,而与实际的历史不符 。自然的辩证法,从历史的发展中掌握道理;而现实的辩证法,则从现实的对立斗争协商中掌握道理 。
“存在道理”是世上唯一的绝对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将它做为我们唯一的绝对的信仰 。但,信仰的形成,是历史积淀形成的,不是短暂的现实的斗争协商形成的 。只有经过历史的沉淀才能形成信仰 。历史的辩证法,与现实的辩证法也是内外同一的关系,而非黑格尔假定的先后斗争的关系 。历史是现实的内在,现实是历史的外在 。所谓的“真理”,就是这种毫无具体所指的抽象的肯定的重言语句 。不具体的抽象,也就在其含义上囊括了一切具体所指 。一旦,对这种毫无具体所指的抽象的肯定的重言语句加一任何具体的限定所形成的表达,就是所谓的相对真理 。黑格尔称“存在道理”为——“绝对精神”,西方哲学界称之为——“理性主义”或“罗格斯主义” 。“存在道理”,在理性主义者看来,是一个你即使在受到了各种“无理”(相对真理,本质却是绝对真理)的“打击考验”后,也仍然不该丢失的信念 。万事万物的起点是从这里开始,终点也在这里结束;人类文明也从这里开始也到这里结束 。中国的道家称之为——“太极”,是一切的始终 。我们一切行为的始终无论如何都是在——“讲述”道理 。
但,黑格尔在自己的“辩证法”的论述中,添加的这个假定——“分类的这种暂时的先行性质”也时常把黑格尔自己“搞晕”——时空颠倒了 。由是,黑格尔即产生了一个逻辑错误 。
黑格尔认为“量”是否定地变了的“质” 。然而,黑格尔在这里犯了个小小的逻辑错误 。因为,质变后,还是质,仅仅是“变质”,而不是“量” 。就如:1变成3的差量是2,1与3是两个变动前后的质,但2是那个量而不是一个新的质 。另外,从黑格尔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黑格尔的“质”的概念,主要是由空间变动的概念引起的,而不是时间变动概念引起的 。“变动”本身是一个既需要空间又需要时间的概念 。因为黑格尔假定了“客观”与“主观”的两个不同的空间视角形成“有”的“质”概念 。而,黑格尔认为不假定这样的空间立场的不同,难以开始或无从开始形成对“有”的观念的讨论 。如果没有这样的空间立场(二分)的不同,不会产生区别于“此”(“Das”)的“除此之外”(“Anderes”) 。因此,“质”本质是个“变动”在空间维度上的概念(“徼”) 。“质”,是“有”在“变动”概念的“空间”维度上的“名”;相同的“客观”与“主观”,或“客”与“主”也是“有”在“变动”概念的“空间”维度上的“名” 。而“有”的“量”,或“有”的“大小”“多少”,最初是通过“变动”在时间维度上产生的概念,也即通过时间维度上对“空间”质的比较产生的概念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