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 车间管理规章制度( 九 )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 。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 。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 。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 。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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