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政府被指打压学校污染事件:不准学生转学( 二 )


违规
毒地旁边有学校, 看上去是很匪夷所思的逻辑 。 但就是这样匪夷所思的逻辑, 却从2010年工厂搬迁开始持续到了现在 。
比如一个明显的匪夷所思之处就是, 学校的动工首先就是典型的“未批先建”, 环评报告出具是2012年3月, 而2011年8月学校就已经开始动工了 。 同样匪夷所思的是, 作为常州最好的初中之一, 政府为什么要在明知旁边地块曾经有毒的情况下让其搬迁至此?
这也要从两方面来看 。
第一, 是对土壤污染本身的认识就不足 。 对受污染严重的土地进行“土壤修复”成为业内乃至行政的共识, 是在2014年环保部和国土部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公报》之后;在那之前, 人们对此的认识根本不足 。 如果从最善意的角度来揣测, 无论是教育部门、当地政府还是校方, 都不会恶意存心地把一个好学校选在这样一个“棕色地块”, 他们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污染物可以扩展到这样大的范围, 同时土壤修复还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 别说这些人, 就是做修复的施工方, 也不一定有这样明晰的意识, 否则至少在修复的施工中, 他们应当就对周围几百米的范围进行防护告知 。
第二, 当然是地方利益的动机 。 一个工业地块转换成商业用地或绿化用地, 本身并没有什么错;但工厂搬走后, 如何继续保持土地的出让价格、带动周围区域的发展?建学校当然是个好主意, 好学校尤其如此 。 因为学校在这里, 就有人气;周围的商业、住宅等, 也会带动着水涨船高 。 对于土地财政占比极高的地方政府来说, 这应该是一笔好买卖 。 所以, 当地环保部门的人才会面对《财新》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地方政府是下了很大决心进行整治的:本来这块地是要卖给亚洲著名的SM集团进行商场开发的, 但现在不但人家不来了, 政府还投入了几个亿进去修复 。
云间子不无无奈地表示, 常州政府能拿钱出来做修复已经算是“进步”了;如果换作是一个没钱的政府, 在污染地块上面填土覆盖, 水泥混凝土一浇筑, 或许谁都看不出下面是什么, 但长年累月的过程中, 就会变成慢性的污染源 。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这件事延宕至今才暴露于舆论之中 。 在网络热炒的当下, 有不少当地的网友表示, 当地的政府对此事曾经一直持打压的态度和做法:不准该校学生转学、不准老师辞职, 如果有家长抗议, 则去做家长的工作, 等等 。
寄希望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拖延政策, 最后终有纸包不住火的一天 。
责任
那么, 问题来了:这些孩子的身体健康问题, 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责?
一个很悲哀的答案可能是, 这个责任追究起来可能会很困难 。 比如, 首先就要界定污染和病变之间的关系——从法律上, 要证明这种关联性, 可能难度很大 。 美国历史上唯二的环境污染导致疾病的大案中, 当事人就曾经花费了巨大的代价去证明这种关联性, 最终获得赔偿, 而那已经是半个多世纪前的事了 。 从1958年第一起污染到1980年居民的搬迁、赔偿的开始, 中间差不多有30年, 后果已经不可逆 。
第二, 如果要追究责任, 以下几方可能会形成一个循环:从直接的污染来看, 是土壤修复过程导致的;但土壤修复的施工方又仅仅是乙方, 甲方委托者依然是政府(但同时, 施工过程中的违规, 比如报道中提到的抽取地下水施工同样造成了污染) 。 从政府角度来说, 要追责则需要同时追两方面的责任:第一, 官员可能存在的玩忽职守;第二, 对这块土地造成污染的企业 。
常隆化工, 其实本身就是一个有着黑历史的企业 。 被曝出“养猪场下埋万吨剧毒”的, 是这个企业;该企业也曾经因为违规向河流中排放污染废水而被法院判罚1.6亿元 。 而在我们的现行法律中, 对此的追责规定也是不足的 。 比如, 在搬迁之时, 其实就已经默认了“权利和责任已经了解”;如果当时政府没有就土地污染的状况作出要求、说明要恢复到建厂前的状态, 企业就有理由推脱土壤修复的成本, 最终往往也是政府来买单, 法律也没有规定让企业承担污染修复的成本 。 而从企业的角度来讲, 如果要使用高标准的环保设备, 生产的利润就可能会失去 。
毕竟, 他们挣的本来就是环境的钱 。 而利益一旦被冠以“公共”二字, 就往往没有太多人去在乎, 尤其当这件事“事不关己”的时候 。
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 在有员工实名举报违规排放和填埋的情况下, 常隆化工目前一切依然 。 财新的报道中就提到, 当地的环保部门多次检测, 也没有查到污染的情况——这真让人费解, 不是么?但其实也容易理解, 毕竟一块被认为是“毒地”、需要政府投入修复的土地, 和一块不用政府做什么的土地比起来, 哪个对财政的负担更轻, 一目了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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